《律師論》是宋遠升“法律職業主體系列”叢書(《法官論》《檢察官論》《警察論》《律師論》《法學教授論》)第四本,主要是運用了多元論或者綜合法學的方法,從律師的中外歷史、律師的職業邏輯(職業技藝和倫理)、律師的不同角色、律師權力與周圍權力的互動、律師的權力與界限等角度,從而以多方位的視界,通過歷史學、職業社會學、政治學、訴訟法等多種方式,描摹刻畫律師職業之全景。該書不是從制度方面對律師進行研究,而是把律師作為“人”來研究,而作為“人”的法律職業主體是法律關係或者法律運轉中最為現實、最為積極的力量。對於律師這個法律秩序建構的重要人物而言,任何從一個角度進行研究、刻畫或者瞭解的方式都是不全面的。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憲法與人權委員會副主任、中國人民大學律師學院法學教授、一級律師陳有西認為,中國大陸的“律師學”和“律師倫理學”,目前基本上還停留在初創階段。《律師論》在這方面作了有深度的開創性研究,是大陸近年來比較系統地論述律師角色的專著。本書採用綜合法學、多元論法學的研究方法,主要是將律師作為職業人的角度來進行論述、描摹及刻畫,觸及了執業律師的基本定位和相關的問題。包括律師的歷史溯源、律師的辯護技藝及職業倫理、律師的多種角色、律師執業過程中與周圍權力的互動及影響、律師的權力及其邊界、律師的責任及其保障。其歷史的考察和律師倫理的探尋都很有新意。作者既是著作頗豐的學者,同時也是兼職律師,很多思考是獨到而有價值的。繼出版《法官論》《檢察官論》後,又完成了這本很有學術含量的《律師論》,必將很好地推動大陸司法制度和法律人定位的深入研究,為大陸“律師學”發展奠定更多的基礎。《律師論》是值得一讀的好書。
  全國律協刑事委員會副主任許蘭亭評價到,該書全面、權威:既有律師中外歷史的回顧,也有律師的職業技能和倫理,還涉及律師的權利與界限等。可謂一書在手盡覽全景,是律師的百科全書,通過本書,使我們對律師這一制度加深認識,全面瞭解,無疑對推進依法治國大有裨益。
  (原標題:律師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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