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城日產污泥預計將達2000噸,處置能力卻遠遠跟不上
  處理後的污水,為何還超標?
  □通訊員 歐艷萍 本報記者 魏皓奮
  “污水廠污泥無法得到穩定處置。污泥問題已經成為制約污水處理廠安全、穩定運行的一個重大因素。”日前,杭州市政協教科文衛體委員會和民革界別小組,聯合就如何提高主城區污水處理廠的污泥處理處置能力和水平開展了調研。
  據悉,近年來,杭州已發生多次因污泥處置無出路而導致污水廠剩餘污泥無法外排,大量剩餘污泥滯留系統造成出水瀕臨超標的現象。“如何合理有效地處理處置污水處理廠污泥,已成為城市環境治理需要面對的緊迫問題。”相關部門表示。
  現象
  主城區污泥生產量將達2000噸/日
  今年1-6月份,杭州主城區(不含濱江區)日均處理城市污水112萬噸,產生污泥約900噸/日。
  杭州七格污水處理廠日均生產污泥量為900噸,高峰期日生產量達1200噸。如果處置渠道不暢,大量污泥就會積存在污水處理廠的污水處理生物系統內,影響了出水水質達標 (今年一期氨氮超標2天,二期氨氮超標8天)。
  據悉,“七格污水處理廠三期建設時,同步建有100噸/日的污泥焚燒示範項目,投資2000多萬元,但因運行成本過高,且對環境影響較大,至今無法投運。”
  在“五水共治”的推動下,截污納管率將進一步提高,按規劃,2013—2015年市區每年將完成300個截污納管項目;將新建七格污水處理廠四期工程,設計規模為30萬噸/日;七格一、二、三期目前已啟動提標改造;城西污水處理廠近期規模10萬噸/日,一期5萬噸/日將於今年年底投運;自來水廠在提標改造後,污泥不能直接排入錢塘江。幾大因素疊加後,預計主城區污泥生產量將達2000噸/日,因而加快主城區污泥處理處置的能力建設要求更為迫切。
  問題
  污泥處理不當,極易帶來二次污染
  作為城市排水系統的副產品,污水處理污泥容量大、不穩定、易腐敗、有惡臭,主要成分除了含大量的有機物和豐富的氮、磷等營養物質,還存在重金屬、致病菌和寄生蟲(卵)等有毒有害成分。污泥未經及時處理或處理不當,極易帶來嚴重的二次污染,土壤、大氣、水源等生態環境遭到破壞。
  目前,七格污水處理廠生產的污泥處理處置主要有三種方式:
  第一種是深度脫水+制肥處置。處置方式為通過翻曬乾化、添加豬糞、雞糞等有機質後再經堆肥發酵加工製成農用山林苗木肥。這是一種較好的資源利用方式,但翻曬乾化處理過程對環境衛生有一定的負面影響,特別是對重金屬進行的無害化處理還缺乏有效手段。
  第二種是熱電廠焚燒處置。產生的熱量用來發電和供汽,灰渣賣給水泥廠用作原輔料。
  第三種是濕污泥水泥窯協同處置。將污泥直接添加入待研磨的礦料中,用作生產水泥的原輔料。
  杭州市政協調研發現,“一些先行試點地區已開始將污水處理費中的部分用於污泥處理,杭州與大部分省市一樣,還沒有將污泥的處理處置費用在污水處理費中單列出來。”
  建議
  征收的污水處理費中應包含污泥處理費
  據悉,目前,杭州市政府相關部門正在研究落實永久污泥處置項目設施建設。市政協在調研後也提出了一些列建議。
  一是應建立以污泥處理處置費用補償為核心的收費政策,通過污水處理費、財政補貼等途徑落實污泥處理處置費用,確保污泥處理處置費用得到合理補償。建議征收的污水處理費應包含專項用於污泥處理處置的費用,根據目前杭州主城區污泥不同技術路線處理處置的運營成本,標準不低於0.2元/噸。
  二是鼓勵污泥處理處置環保企業發展的財政扶持政策:將污泥處理處置工程列入環保補助資金重點支持項目,安排財政專項資金給予扶持。
  三是加強監管,利用信息技術等手段進行全過程跟蹤,嚴厲查處污泥處理處置過程中的環境違法行為。建立信息公開制度,及時向社會發佈監管報告和環境監測報告。
  (原標題:處理後的污水,為何還超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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